【時代力量鄭秀玲委員聲明稿】
事關政府每年補助49所國立大學院校563億的校務基金,在過去2015年馬英九政府時期,由於當時執政立委們的顢頇,廢掉原具監督功能由校務會議代表組成的經費稽核委員會。從此,讓大學校長使用校務基金又兼裁判,稽核人員隸屬於校長,而有讓校長動手腳的機會。
(鏡周刊〉日前報導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涉嫌挪用經費,僅為媒體對外爆出的個案之一,背後可能還有更多的未爆彈!因為,監督機制的欠缺,陷大學校長處於自己花錢找自己人稽核的窘境!
為改革及杜絕弊端,台大、清大都皆曾於去年提案要求恢復校務會議的稽核功能,卻遭校方以行政力量介入,並以教育部母法已廢除經費稽核委員會為由,遭到封殺。
心繫高教改革及為納稅人荷包把關,我認為國立大學校長應主動出來對社會表明,支持此一更公開透明及受到監督的改革。因此,我於日前提出修正《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》第五條與第七條,其目的讓大學院校校務基金運用,能符合民主監督程序,對得起納稅人。
前日,蘇貞昌院長在我總質詢「預算的公平正義」時,已表態認同我所提出修法方向正確。然而,今日在修法條文的審查會議上,教育部劉孟奇次長的報告內容,完全暴露出主管機關對該重大議題,失去對高教資源如何公平運用的決心!教育部實不該僅聽國立大學校長協會的片面說詞,就抗拒改進目前這不合理的校務基金沒有受到監督的修法。身為民意的代表,我嚴正認為這是政務官失職的表現。一來是主管機關完全忽視高達563億的經費,背後是多少納稅人的血汗!更重要的是,二來是教育部讓國立大學校長背上開民主倒車的惡名!
2015年馬政府的惡法,現已出現弊端,在此呼籲完全執政的民進黨,要把握改革的契機!不要說一套,做另外一套。時代力量苦於立院人數有限,今日教育委員會因二大黨出席人數不足,而遭流會,對此我深感遺憾。我再次呼籲推動改革,維繫大學校園民主機制,不該有政黨之分!還請主管機關、民意代表及國人們共同來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,一起讓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的監督,回到該有的正規治理。